Global S&T Development Trend Analysis Platform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全球碳捕获与封存研究所开发CCS法律和监管指标 | |
裴惠娟 | |
2015-11-01 | |
所属快报 | 气候变化快报 |
出版年 | 2015 |
期 | 21 |
语种 | 中文 |
领域 | 气候变化 |
栏目 | 气候变化减缓与适应 |
中文关键词 | 碳 ; CCS法律和监管 |
中文摘要 | 2015年9月29日,全球碳捕获与封存研究所发布题为《全球CCS研究所CCS法律和监管指标》(Global CCS Institute CCS legal and regulatory indicator)的报告,通过分析5大类、共29个指标,评估全球55个国家CCS技术相关的法律和监管框架。报告的主要结论如下: |
情报分析_信息发布时间 | 2015年9月29日 |
情报分析_信息来源性质 | 科研机构 |
情报分析_信息来源机构 | 全球碳捕获与封存研究所 |
情报分析_机构类别 | 国际机构 |
情报分析_信息来源国家 | 国际 |
情报分析_信息类别 | 气候政策与战略 |
情报分析_研究主题 | 全球碳捕获与封存研究所开发CCS法律和监管指标 |
情报分析_研究内容 | (1)全球视角:①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英国和美国等5个国家得分较高,这些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CCS法律或者现有的法律适用于CCS项目周期的大多数环节。这些国家排名较高主要是因为修订现有资源立法或者修改现有环境和能源法规中常见的概念和机制,也有部分国家一直以来在这些领域保持领导地位,持续支持为CCS技术制定有效的法律框架。②大多数国家都不具备专门的CCS法律,或者现有法律适用于CCS项目周期的大多分环节。报告中的法律和监管指标并没有涉及一个国家对CCS技术的固有政策兴趣,也不考虑单独的司法管辖区的项目部署。 (2)区域视角:①在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EMEA),欧盟成员国(MSs)和该地区的其他国家之间区别较为明显。大多数欧盟成员国以“欧盟碳封存指令”(EU Storage Directive)的形式制定了共同的法律框架,同时将该指令的要求转换成国家立法的形式,从而获得的分数较高。然而也有例外情况,例如有些欧盟成员国选择在其领土限制或禁止CCS相关的活动。②在评估加拿大和美国的制度时,报告同时考虑了联邦和州/省层面采用的法律和监管方法。加拿大和美国获得的分数较高,反映了两国拥有全面和复杂的法律和法规模式。美洲地区许多其他国家获得的分数较低,表明这些国家缺乏专门的CCS立法和其他适用的法律和法规。③澳大利亚在亚太地区的评估中总得分最高,其州和联邦法律具有全面的监管整个项目生命周期的模式。亚太地区许多其他国家的评估得分较低是由于这些国家CCS相关的法律和监管活动以及技术部署刚开始起源。 |
原文题名 | Global CCS Institute CCS Legal and Regulatory Indicator |
原文链接 | 查看原文 |
文献类型 | 快报文章 |
条目标识符 | http://119.78.100.173/C666/handle/2XK7JSWQ/179386 |
专题 | 气候变化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裴惠娟. 全球碳捕获与封存研究所开发CCS法律和监管指标. 2015. |
条目包含的文件 | ||||||
文件名称/大小 | 文献类型 | 版本类型 | 开放类型 | 使用许可 | ||
全球碳捕获与封存研究所开发CCS法律和监(31KB) | 快报文章 | 开放获取 | CC BY-NC-SA | 浏览 请求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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