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快报

2021年第15期

国际组织为实现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提出了8个建议

2021年7月16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内罗毕公约(Nairobi Convention)和全球环境基金会(Global Environment Fund, GEF)等机构联合发布题为《西印度洋海洋保护区展望:实现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Western Indian Ocean Marine Protected Areas Outlook:Towards Achievement of the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Targets)的报告,评估了西印度洋各国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14.5方面取得的进展,分析了海洋保护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为实现《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提出了8个建议。

(1)现状与进展:①大多数海洋保护区未得到有效的管理;②一些地区的海洋保护区是为了渔业保护与管理设立的,所以其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效果并不好;③大多数海洋保护区在管理计划、人员、设备等方面缺乏足够的预算;④海水温度升高、海洋酸化、风暴潮、农业和城市污水排放、旅游和偷猎等不可持续的资源使用是海洋保护区的主要威胁因素。

(2)主要问题:①因生物学和生态学知识匮乏,一些海洋保护区缺乏完整性;②执法体系不健全,导致海洋保护区内存在非法资源使用现象;③缺乏专业人员培养计划,人力资源不足;④可用于海洋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和设备不足;⑤因管理计划更新不及时,大多数海洋保护区内新出现的问题未被记录或解决;⑥缺乏专用、安全和充足的资金预算;⑦缺乏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与参与。

(3)建议:①提供专用、安全且充足预算,保障海洋保护区管理计划的顺利运行;②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启动能力建设计划,提高管理者和职员的工作能力,确保其能够胜任海洋保护区的工作;③每年对所有的管理计划进行审查与更新;④购置充足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并定期维修;⑤严格执法,打击非法资源使用,保障海洋保护区内生物资源的完整性。⑥制定监测方案,扶持相关研究,加强对海洋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理解,为相关决策提供信息支持;⑦通过宣传与教育,赢得政府机构和决策者的支持,提高其对海洋开发边界的认同。⑧海洋保护区规划应该将贫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与生计纳入考虑。

(董利苹 编译)